科技与合作科工作职责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申报
2.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自然科学类项目申报组织;
3.教育厅、苏州市、镇江市等厅级科技项目申报组织管理;
4.国家、省、市厅级人文社科类项的申报组织;
5.校区苏理工青年科研专项与国基引导基金项目;
6.科研工作量核算;
7.联系地方主管部门、企业对接及校企合作;
8.香樟树众创空间日常工作等。
联系本部科研院自然科学科、科技开发科、军工科、成果质量科(科技平台项目申报、建设、管理)、综合科(各级各类数据、材料统计填报,职称材料盖章、项目相关业绩分及配套核算)以及人文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