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依据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资源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张家港校区2023年度研究生精品课程、教学案例库、教材、“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精品课程
(一)申报条件
1.以张家港校区博士点、硕士点建设或者申报学科(纳入学校申报计划)的专业学位课为主,进行申报遴选。
2.优先建设适合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研究生课程。
3.每门拟申报课程由1名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较高的任课教师担任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原则上已从事3年(含)以上研究生教学工作且教学成果良好),2-4名骨干教师组成课程教学团队,通过培育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队伍。
(二)建设要求
1.立项课程线上资源具体包括:课程教学内容设计,完成教学视频录制,并按照课程要求做好课程介绍、教学视频、学习任务、学习要求、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单元测验等教学辅助学习资源建设工作。本次培育课程教学视频录制可制作部分视频内容。
2.研究生精品课程要整合教学内容,提炼课程内涵、加强教学方式创新与改革,科学设置考核方式和内容,注重课程过程考核,逐步形成优秀研究生教学成果。
3.所申报的课程内容须遵守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一旦发现,直接取消立项,教师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4.拟资助2-5门课程,每门精品课程的培育建设周期为1年。
5.力争入选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精品课程。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教学团队开展研讨,填写《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2),《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有关支撑材料于6月16日前报科产部。
2.科产部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布立项结果。
(四)立项资助
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每门资助经费2万元。立项资助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二、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一)申报范围
1.申报人或申报团队须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在课程相应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重点支持各专业学位类别的课程案例库建设。
2.案例库的内容应尽可能覆盖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适度照顾选修课程。
(二)建设要求
1.每门课程案例库中应至少包括5个案例。案例库中应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案例及原创性案例,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60%。每个案例的授课时间一般为1-2课时,且不得少于1课时的教学内容。
2.力争入选校级、省级案例库。
3.拟资助2-6项案例库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教学团队填写《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4),于6月16日前将《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案例库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5)等纸质版、电子版相关材料报科产部。
2.科产部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布立项结果。
(四)立项资助
案例库建设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8万元。立项资助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校级、省级入库案例和优秀案例。
三、研究生教材
(一)申报条件
1.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问题。
2.已出版发行,使用效果良好,拟修订再版的教材;或已使用多年,教学效果优良,拟改编为教材正式出版的讲义;或已有详尽的编写出版计划,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新教材。
3.申报人(主编)应为我校连续3年承担本门课程教学的教师,具有丰富的研究生教学实践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建设要求
1.教材要能反映学科新知识,新成就,采用有益和有效的新经验、新方法和新体系,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具有特色性或先进性。
2.拟资助2-4部教材,立项教材的编写工作原则上1年内完成。
3.各学院应从学科、专业发展角度做好教材的论证、遴选等工作,明确培育目标,有条件的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
4.为加强优秀研究生教材选培,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及重点学科所在学院要重点打造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优秀研究生教材,主编原则上应为正高职称或省级以上人才,且合作出版社为国家一级出版社。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教学团队开展研讨,于6月16日前将《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研究生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6,一式三份)、《研究生教材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7)及有关附件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编写基础的教材或讲义等)等相关材料报科产部。
2.科产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布立项结果。
(四)立项资助
对于立项的研究生教材,给予1.5万/本出版经费资助。立项教材优先被推荐为校优秀研究生教材。
四、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一)申报条件
1.针对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已经正常开设2年及以上的研究生非思政类课程,且申报课程应保证立项后下学年内能正常开设。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为张家港校区研究生任课教师,师德高尚、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教学水平高,学生评价好。
3.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能长期服务课程建设。
(二)建设要求
1.示范课程应制作一份新修订的课程教学大纲,结合课程教学内容,明确课程思政的融入点、融入方法、融入载体途径和融入成效评价;
2.根据新课程教学大纲,制作能体现“课程思政”新特点的教案(PPT课件)。
3.设计“课程思政”现场教学的典型案例,制作1-3个微视频(每个视频约10分钟),提交视频光盘。
4.提交一份“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建设报告。报告应当包括改革目标、改革思路、改革举措、考核方法、学生反馈、典型案例等内容,应包括文字、照片等多种形式。
5.拟资助2-6门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1年。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教学团队填写《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8),于6月16日前将《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课程思政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9)等纸质版、电子版相关材料报科产部。
2.科产部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布立项结果。
(四)立项资助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4万元。立项课程将优先推荐申报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五、有关说明
1.已承担相关课程资源立项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任课教师,不得申报同类型项目;已获得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立项项目应按项目立项申请书的名称、内容建设,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科产部提出书面申请。
3.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申请书承诺的期限完成。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追回全部立项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研究生教育相关的所有项目。
4.获得本次校区立项建设的项目,若获得校级或更高等级项目立项资助,即认定为验收通过。
5.冶金工程学科项目经费由冶金学科建设经费资助;其他学科项目经费校区承担25%-50%,学院自筹承担50%-75%。
张家港校区科产部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