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助力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以下简称校区)和苏州理工学院(以下简称苏理工)青年教师科技能力提升,参照《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区、苏理工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部门及相关老师积极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主要面向校区/苏理工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含实验系列),要求有一定的科研基础,有意向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或者已经开展横向产学研合作。已获得该类别项目立项资助的老师不得重复申报。因省教育厅增加了省高校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推荐名额,本着不重复资助的原则,本年度不再单列校区、苏理工国基引导项目申报。
结项要求: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在结项考核时,需完成下列指标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相关科研计划项目立项资助1项;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以第一作者完成高质量成果2项(学校高质量论文或发明专利);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与企业开展横向合作,并获得可支配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并完成结题(经费需到学校账户,本单位内的切割/转移经费不算)。
成果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负责人,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江苏科技大学或苏州理工学院。
二、项目完成时限及资助额度
1.研究期限为3年,项目负责人需在研究期限内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和目标。
2.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资助经费为0.6万元。项目立项后拨付经费的三分之一,根据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结果,合格的分别拨付经费的三分之一,不合格的延迟或停止拨付相关经费,并根据情况保留追回已拨付经费的权利。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申请人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公开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参加科研学术交流等。经费使用参照《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3年14号文件)执行。对于高水平成果产出突出的项目,在中期检查或结题时可额外申请加强资助力度。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个人申请:提交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双面打印、含一份签字版),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材料以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775861568@qq.com,并加QQ群:1037407902。
2.学院审核:纸质材料需经科研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科产处。
3.材料受理时间:2025年6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56731902
附件1.张家港校区、苏理工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书.doc
附件2.张家港校区、苏理工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申报汇总表.xlsx
科产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