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市科技工作者弘扬科学家精神,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四个面向”,积极投身自然科学研究,推进学术交流和优秀成果展示,把论文写在港城大地上,根据《关于印发张家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张政发[2004]58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市开展2022-2023年度张家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时限
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苏州市以上(含苏州市)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苏州市以上(含苏州市)学术会上作主旨报告并由会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论文。
二、参评论文要求
(一)参评论文内容应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具有一定实用价值。
(二)参评论文应属于工程与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信息科学等自然学科范畴。人文及社会科学类论文、科技工作总结、试验报告及科普文章、专著、编著作品等不参加评选。
(三)参评的论文作者申报时应是在我市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评审程序
(一)论文评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市级学会初评、专家评审组复评和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的三级评审方式。
(二)各市级学会及相关单位成立初评小组对论文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及论文报送市科协。附件1-2.docx
(三)市科协按学科(专业)分类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业评审组,对论文进行复评。
(四)市自然科学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对论文进行最终审定。
(五)论文评审结果在张家港市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
(六)市政府表扬。
四、领导机构
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江科大苏州理工学院、沙洲职业工学院、市科协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负贵对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评审具体工作由市科协负责。
五、申报方式
(一)论文作者填写《2022-2023年度张家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并提供论文发表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中文摘要(500字)、个人简历(100字);会议交流论文应提供组织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书。所有申报文件均需提供电子版。
申报人电子材料请压缩成一压缩包,压缩包以“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学院名称+申报姓名”,在4月13日前,由学院汇总好发送至34132671@qq.com。学校发送至相关部门。
(二)参评论文由学校报送至所属各市级学会、区(镇)科协、企事业科协、院校科协及相关单位;各初评小组进行初评后,于5月30日前将论文初评结果及论文报送市科协学会部。其他个人参评论文也可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协,由市科协转送相关学会及单位进行初评。
(三)论文申报通知及相关电子表格可至“张家港科协”微信公众号下载。
附件:1.2022—2023年度张家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22—2023年度张家港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