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中期检查和2023年度校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部门审稿人:发布时间:2023-10-30浏览次数:162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17186号)文件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中期检查和2023年度校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要求

2022年立项的校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详见附件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详见附件2),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纸质稿、《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顺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专著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相关文科学院的教师或从事文科研究的其他职能部门的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人未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且未获得过本项目资助。

3.青年科技创新项目选题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研究基础较好,研究内容明确,研究方案可行。

(二)申请及评审

1.申请人须填写《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申请书》(详见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并排序后,提交校人文社科处。

2.校人文社科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的学术水平、理论价值、应用价值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综合评价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报请分管校长批准后公示,下达立项通知书。

(三)项目实施与验收

1.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按校内项目管理,由人文社科处根据当年预算拨付研究经费,每项资助额度2万元。项目立项后拨付总额度的50%作为启动经费,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

2.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的考核需至少完成下列指标之一: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关科研计划项目立项资助;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2项C类及以上高质量学术成果; 

3.项目第一完成人须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江苏科技大学;

4.项目的完成时间一般为3年;

5.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项目结题登记表》、《项目结题成果简介》、《经费使用情况表》及相关附件材料,项目验收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布;

6.项目负责人若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学校将对项目作撤销立项处理,并停止相关经费的使用。

(四)受理方式

申请人将《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申请书》(一式3份)提交到学院,由学院汇总排序,填写《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人文社科)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统一提交科产部,同时将WORD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775861568@qq.com

三、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118日。

联系人:许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56731902

附件

1.中期检查项目清单.doc

2.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3.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docx

4.江苏科技大学青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科产部

2023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