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验证明类的材料盖章,需要提前报科技合作科审核,查验属实后方可办理用章申请手续。
2.项目、合同类材料盖章,首先需项目负责人本人申请、签字盖章,其他人不得代替申请、签字盖章;盖章前请将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包括:日期、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等);然后申请用印手续,先由科技合作科审核通过后,再经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综合管理科盖章。缺少流程者综合管理科不予办理。
3.项目申报类材料盖章,材料由科技合作科统一收集,交由综合管理统一盖章;避免各位老师重复申请,提高效率。
4.专利类材料盖章,先由综合管理科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综合管理科盖章。缺少流程者综合管理科不予办理。
5.盖章尽量避免非工作日,特殊情况需盖章者,同样需要办理用印书面申请(不接收电话、微信、QQ类盖章申请通知)。
6.盖章材料必须真实,材料不真实一律不盖章,造成严重后果者,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科产部 2023.7.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