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江科大校〔2022〕111号文)和《江苏科技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江科大校〔2022〕112号文)文件规定,现开展张家港校区 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遴选采用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导师遴选模块组织进行(校外人员申请我校兼职和实践硕士生导师继续采用线下填报方式组织进行),具体登录使用方法见导师遴选平台操作说明(附件13)。
二、遴选学科和类别
冶金工程学术型一级学科和材料与化工专业型学位
三、遴选条件和程序
遴选条件和程序按《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附件14)和《江苏科技大学校外硕士研究生导师聘任与管理办法》(附件15)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论文等级按《江苏科技大学高质量论文期刊分级目录》(附件16)规定执行。
四、遴选安排
1.5月30日前:校内申请人平台填报导师资格申请表,相应类别的导师资格申请表(平台下载打印)、附件10与支撑材料,校外申请人填报附件5、附件6、附件10后连同支撑材料交科产部。校区或二级党组织对申请人进行师德师风考评,考评通过的申请人将导师资格申请表与支撑材料交科产部。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在岗硕导,拟在同一类型内(学硕和专硕内部)跨其他学科招生的人员不再参加硕导遴选,须填报跨学科招生申请表(附件11)。
2.6月15日前:科产部组织进行硕导申请材料审核并公示7天;学科评议组进行评议推荐,通过学科评议的申请人名单公示3天。校区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遴选名单和跨学科招生申请名单,审议通过的硕导名单(附件9和附件10)和跨学科招生汇总名单(附件12)报研究生院备案。
3.导师遴选有关材料提交说明及具体时间节点安排见附件1。
4.6月下旬:研究生院发文公布校内硕士生导师、校外实践硕士生导师遴选通过名单。
五、申报校其他学位点硕导人员请关注学位点所在学院工作安排。
六、相关要求
申请人应按本通知附件准备有关材料,并对个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科产部。申请材料用后不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备份。
对个人材料填报不实,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取消当年申请资格;对故意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
张家港校区科产部
2023年5月22日